1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秦皇岛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因未按规定报送下辖网点临时停业报告、向监管部门提供虚假材料被罚款50万元。责任人赵某光、伊某志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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